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3034.创世记24:7.耶和华天上的神,曾带领我离开我的父家和出生地,对我说话,向我起誓说,我要将这地赐给你的种,祂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,你就可以从那里为我儿子娶一个女子。
“耶和华天上的神”表示主的神性本身;“曾带领我离开我的父家和出生地”表示主凭神性本身摆脱了从母亲那里所获得的邪恶和虚假;“对我说话,向我起誓说”表示祂的神性意愿和理解力来自神性本身;“我要将这地赐给你的种”表示属于主的人身或人性的神性真理;“祂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”表示圣治;“你就可以从那里为我儿子娶一个女子”表示对真理的情感的确来自那里,但却来自一个新的源头。
6993.“我必与你口同在,指教你所当说的话”表从神性人身发出、在每一个事物中的神性。这从“与口同在”和“指教你所当说的话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与口同在”当由耶和华来说时,是指与它/他所说的话同在(“口”表示话语,参看6987, 6988节),由于这些话是向摩西说的,而摩西代表神性人身中的神之律法方面的主,故“我必与你口同在”表示从神性人身发出的事物中的神性;“指教你所当说的话”是指发出。因为“指教”和“说话”表示流入,当论及主的神性时,则表示发出。因为从主的神性人身本身发出神性真理,也就是所谓的“圣灵”;由于当主在世时,祂本身就是神性真理,所以祂自己指教爱与信的事物,那时不是通过圣灵而如此行的,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:
圣灵还没有来,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。(约翰福音7:39)
但主复活后甚至在人身方面也变成耶和华,也就是神性良善之后,就不再是神性真理,但这神性真理从祂的神性良善发出。“圣灵”就是从主的神性人身,而非自永恒就存在的任何灵人或灵人们发出的神性真理;这一点从主在上述经文中的话,即“圣灵还没有来”,以及这一事实很明显地看出来:一个灵人本身无法从祂发出,只有与这个灵人同在的神圣之物才能从祂发出,也就是说,某种神圣事物从主发出并被一个灵人说出来(参看6788节)。
由此可知,整个三位一体,即圣父、圣子、圣灵完全在主里面;因此,只有一位神,而不是有三个神,彼此有别的三位格可以说构成一神性或一个神。在圣言中,经上提及“圣父、圣子、圣灵”,是为了叫人们能承认主和祂里面的神性。因为人类以前和今天一样陷入如此的黑暗,以致他们无法以其它任何方式承认主人身里面的任何神性;它因完全不为人所理解,故完全超越一切信仰。此外,这是一个真理,即:有一个三位一体,但这三位一体在一位,也就是主里面;基督教会也承认,三位一体完整地存在于祂里面。另外,主明确教导,祂与父为一(约翰福音 14:9-12);神圣之物,就是圣灵所说的话,不是圣灵的,乃是主的;约翰福音:
保惠师,就是真理的圣灵,不是凭自己说的,乃是把祂所听见的都说出来。祂要荣耀我,因为祂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。(约翰福音 16:13-14)
经上在约翰福音(14:26)说明,“保惠师”就是圣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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